何谓“意符”?“意符”是能独立运用的有意义的符号。就广义而言,所有的字都是意符。但文字学家使用这个术语时,大抵都是指从合体的字中分析出来的能独立运用的有意义的符号而言的。作为这一意义的意符,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一)能独立运用;(二)有意义。
如“利”这个字,本义是说刀子锋利。这个字可分解成“禾”和“刀”两个能独立运用的形体。以刀就禾,表示锋利的义。《易。系辞》说:“二人同心,其利断金。”意思是说,两人同心协力,是很厉害的,其锋利可以截断金属物。这里利便是用的本义。“刀”和“禾”组合成为“利”字时都有意义,所以是两个意符。同样从“刀”的“刃”字则不然,分析起来,只有“刀”这个形体可以独立运用,算是意符,而“,”则是一个指事符号,不成文字,不能独立运用。它只有依附在“刀”上时,才起到指示刀刃所在位置的作用。因此“,”不是意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