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谓“假借”?

许慎说:“本无其字,依声托事,令、长是也。”
      文字本是语言中词的书写符号。品物世事,蕃息无穷,口语之词,亦生生不尽。基本上属于表意性质的汉字,要想为这层见迭出的词儿一一都造一个专字,势难为继。因此就借用一个与要标示的词的读音相同或相近的字去书写它,这种方法叫做假借。陆德明《经典释文。叙》中引用郑玄的话说:“其始书之也,仓卒无其字,或以音类比方假借为之,趣于近之而已。”就是这个意思。
      依照许慎的说法,“令”本是号令的令的专字,“长(chang)”本是长远的长的专字。后来把大县的长官叫令,小县的叫长(zhang)。《汉书。百官公卿表》:“县令、长,皆秦官,掌治其县。万户以上为令,减万户为长。”不再造字,就借用号令的“令”和长远的“长”来书写它。从词义上看,它们间有引申的关系。但作为宇例之条,不更造字,就用原来已有的字去书写,便是假借。
      汉字中有许多这样性质的字。如作为虚词的之、所、虽、焉等等,都是假借来的。作为字例之条的“六书”,必须有假借这一条,始为完备。有人为班固“造字之本”之说所蔽,竟把转注、假借排出在外,不与前四书同列,恐怕不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