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谓“形声”?

许慎说:“形声者,以事为名,取譬相成,江、河是也。”段玉裁解释说:“以事为名,谓半义也,取譬相成,谓半声也。”可知形声字是由两个部分组成的:一部分是意符,用以表示这个形声字义的义类,即该字所标志的事物所属的范畴。所谓“以事为名”的这个名,亦即《荀子。正名》所说的“大共名”,一部分是声符,表示这个形声字的读音。所谓“取警相成”,就是找一个与这个形声字读音相同或相近的字,去标志这个形声字的读音。如“江”的本义是指长江,“河”的本义是指黄河。江、河都是水名一一河流的名称,所以就用“水”这个大共名作为它们的意符。“工”与“江”,“可”与“河”,古代读音相近,所以就用“工”与“可”分别作“江”与“河”的声符,从而构成“江”“河”这样两个形声字。
      从文字学的观点看,在汉字的历史上,形声字的出现是一大进步,它已经越出了表意的范围,兼用了表音的方法。用这种方法造字,原则上说是无限的。形声字在汉字的总数中占的比重特别大,原因即在此。
      形声这一字例之条可概括表述如下:
      用一半是意符一半是声符组合起来构成文字的方法,叫做形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