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的定义应遵守什么规则?

要形成正确的定义,必须遵守以下规则。
      1、相称。即下定义的概念和被定义的概念外延必须相同。否则,就会犯定义过宽或定义过窄的逻辑错误。如“动词是能够充当谓语的词。”“动词是能够充当谓语并且能够带宾语的词。”前一个定义犯了过宽的毛病,后一个定义犯了过窄的毛病。
      2、不能同语反复,不能循环。否则,就达不到下定义的目的。比如,给“副词”下定义时说“副词是经常充当状语这种句子成分的词”,在给“状语”下定义时又说“状语是经常由副词充当的一种句子成分”,这就成了循环定义。循环实际上也是同语反复。
      3、不能用比喻或含混的言词。如给“眼睛”下定义,不能说:“眼睛是心灵的窗户。”比喻有特殊的表达作用,但作为定义是不能用的。至于含混的言词,不能明确地揭示概念的内涵和外延,自然不能用来下定义。
      4、不能用否定判断。如给“上层建筑”下定义,不能说“上层建筑不是经济基础。”尽管这句话在普通场合也可以说,但它不成为定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