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今汉语中状语补语的位置有何差异?一、古代汉语表示处所、对象、方面、由来、比较等的“于”字结构,绝大多数放在动词或形容词之后作补语,如译为现代汉语,一般都放在动词形容词之前作状语。例如:《左传·庄公十年》:“战于长勺。”(在长勺打仗。)《商君书·更法》:“愚者關于成事,智者见于未萌。”(愚蠢的人对于已经成功的事情还搞不清楚,聪明的人在事情还没有发生的时候就可以察觉到。)《史记·屈原列传》:“明于治乱,娴于辞令。”(在国家治乱的道理方面很精明,在交际应付的语育方面很熟悉。)
二、表示工具、凭借意义的“以”字结构,古汉语可以放在动词之前作状语,也可以放在动词之后作补语,如译为现代汉语,都要放在动词之前作状语。如《葡子·天论》:“应之以治则吉,应之以乱则凶。”(用正确的措施对待它就能得到好的效果,用错误的行动对待它就要遭到灾祸。)《史记·项羽本纪》:“具告以事。”(把事情详细地告诉他。)